CNAS实验室认可范围
2019-01-04 15:22:32 分类:全部分类
CNAS实验室认可概述: 在中国境内,实验室认可是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检测/校准实验室有能力进行指定类型的检测/校准做出一种正式承认的程序。对实验室的整体运作能力的承认过程又叫评审,包括对人员能力、实验室使用方法的有效性和结果的有效性的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32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以上规定说明:没有经过计量认证的检定/检测实验室,其发布的检定/检测报告,便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法律仲裁,产品/工程验收的依据,而只能作为内部数据使用。而一个实验室想要走向国际市场,想要承揽进出口物品的检测业务,想要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和层面被承认,还需要通过实验室认可。 1、实验室顺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实验室不同于一般的产品生产者,实验室的产品即是检测/校准报告。于是能否向社会出具高质量(准确、及时、可靠)的报告和(或)证书,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就成为实验室能否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的关键问题。而实验室认可就提供了这样一种信心保障,只要是获得国家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报告(盖有认可章)不仅在国内被承认,在世界某些国家也被承认。 2.实验室认可是客观需要的产物 ①发展贸易的需要 ②质量认证发展的需要 ③公证活动的需要 ④政府管理的需要: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已正式要求,国家级的质检中心必须通过实验室认可。 3.在实验室认可活动中,"实验室"一词指的是从事校准或检测的机构,该机构可以处于下列情形: ①在一个固定地点; ②在一个临时场所, ③在一个移动的设施中。 实验室按其工作性质又可分:为检测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检测实验室是指从事检测工作的实验室。校准实验室是指从事校准工作的实验室。 CNAS实验室认可范围: (1)、生物实验室的认可; (2)、化学实验室的认可; (3)、机械实验室的认可; (4)、电气实验室的认可; (5)、3C认证产品实验室的认可; (6)、动植物检疫实验室的认可; (7)、医学实验室的认可; (8)、法医实验室的认可; (9)、兽医实验室的认可 (10)、建材与建筑实验室的认可; (11)、无损检测实验室的认可 (12)、电磁兼容实验室的认可; (13)、计量实验室的认可; (14)、声学和振动实验室的认可; (15)、热学和温度实验室的认可; (16)光学和辐射实验室的认可;
CMA计量认证范围
2019-01-04 15:23:30 分类:全部分类
CMA计量认证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32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cma计量认证。”以上规定说明:没有经过cma计量认证的校准/检测实验室,其发布的校准/检测报告,便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法律仲裁,产品/工程验收的依据,而只能作为内部数据使用。 CMA计量认证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这种承认活动仅限于对第三方实验室,即独立于供、需双方的实验室。换句话说,CMA计量认证(实验室资质认定/中国计量认证)不接受生产者(供方)实验室、采购者(需方)实验室的申请。 CMA计量认证(中国计量认证)概述: 中国计量认证简称“CMA”,英文译名为“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的缩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这种认证对象是所有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其它各类实验室;如各种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环境检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等。 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计量认证标记;有CMA计量认证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国家目前正在推行强制性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和实验室自愿参加的"实验室认可"等制度,来保证检测机构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这些认证都是以国家《计量法》、《标准化法》及《质量法》等法律为依据。 这项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执法监督工作。凡是经过国家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国家将授予"CMA"计量认证标志,此标志可加盖在检测报告的左上角。 CMA计量认证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因此,所有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其它各类实验室必须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即CMA认证。只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才能够从事检测检验工作,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计量认证标记。有CMA计量认证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CMA计量认证基本内容 1、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中国计量认证/认可)的缩写。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CMA计量认证标志。 2、2001年国家颁布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在同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原评审准则JJG1021-90。计量认证所遵循的评价体系:《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同时补充了中国计量法制管理的规定内容。 3、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个为国家级,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另一个为省级,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计量认证办公室(计量处)承办。不论是国家级还是省级,实施的效力均是完全一致的,不论是国家级还是省级认证,对通过认证的检测机构在全国均同样法定有效,不存在办理部门不同效力不同的差异。 4、根据cma计量认证管理法规规定,经cma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cma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 5、中国已通过cma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已覆盖了农、渔、林、机械、邮电、化工、轻工、电工、冶金、地质、交通、城建环保、安全防护、水利等行业、部门,已开比较齐全的检测门类。 CMA计量认证与CNAS实验室认可的区别 1、CMA计量认证(又名:计量认证、实验室资质认定)是法制计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对检测机构来说,就是检测机构进入检测服务市场的强制性核准制度,即: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取得cma计量认证法定地位的机构,才能为社会提供检测服务。 2、CNAS实验室认可是与国外实验室认可制度一致的,是自愿申请的能力认可活动。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的检测技术机构,证明其符合国际上通行的校准和/或检测实验室能力的能用要求。 CMA计量认证和CNAS实验室认可的主要区别(表) 类别 计量认证 实验室认可 目的 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评定 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评定 法律依据 《计量法》22条 GB/T27025-2008(等同采用ISO/IEC17025:2005) 评审依据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修改采用ISO/IEC 17025:2005) 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 认可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 性质 强制 自愿 评审对象 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第三方检测/校准实验室 社会各界第一、二、三方检测/校准实验室 类型 国家和省两级认定 国家实验室认可 实施机构 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及国家cma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考核内容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9个要素),比实验室认可增加了19条特殊要求 (修改采用用ISO/IEC 17025:2005) 公正性和技术能力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25个要素) 考核结果 发证书,使用CMA标志 发证书,使用CNAS标志 使用范围及特点 在通过认定的范围内,可提供公正数据,国内通用。 国际通常做法,CNAS已与亚太地区实验室认可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签订了互认协议(APLAC-MRA).但不能取代审查认可和资质认定。
CPA计量型式批准部分
2019-01-04 15:06:59 分类:全部分类
CPA计量型式批准部分 1. 测距仪:光电测距仪、超声波测距仪、手持式激光测距仪; 2. 经纬仪:光学经纬仪、电子经纬仪; 3. 全站仪:全站型电子速测仪; 4. 水准仪:水准仪; 5. 测地型GPS接收机:测地型GPS接收机; 6. 液位计:液位计; 7. 测厚仪:超声波测厚仪、X射线测厚仪、电涡流式测厚仪、磁阻法测厚仪、γ射线厚度计; 8. 体温计:测量人体温度的红外温度计(红外耳温计、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检仪); 9. 辐射温度计:工作用全辐射感温器、工作用辐射温度计、500℃以下工作用辐射温度计; 10. 天平:非自动天平; 11. 非自动衡器:非自动秤、非自行指示轨道衡、数字指示轨道衡; 12. 自动衡器: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动态汽车衡(车辆总重计量)、动态称量轨道衡、核子皮带秤; 13. 称重传感器:称重传感器; 14. 称重显示器:数字称重显示器; 15. 加油机:燃油加油机; 16. 加气机:液化石油气加气机、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17. 流量计:差压式流量计、速度式流量计、液体容积式流量计、转子流量计、靶式流量变送器、临界流流量计、质量流量计、气体层流流量传感器、气体腰轮流量计、明渠堰槽流量计; 18. 水表:冷水表、热水表; 19. 燃气表:膜式煤气表; 20. 热能表:热能表; 21. 风速表: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轻便磁感风向风速表、电接风向风速仪; 22. 血压计和血压表:血压计、血压表; 23. 眼压计:压陷式眼压计; 24. 压力仪表: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膜盒压力表、记录式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轮胎压力表、压力控制器、数字压力计; 25. 压力变送器和压力传感器:压力变送器、压力传感器; 26. 氧气吸入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 27. 材料试验机:摆锤式冲击试验机、悬臂梁式冲击试验机、轴向加荷疲劳试验机、旋转纯弯曲疲劳试验机、拉力、压力和万能试验机、非金属拉力、压力和万能试验机、电子式万能材料试验机、木材万能试验机、抗折试验机、杯突试验机、扭转试验机、高温蠕变、持久强度试验机; 28. 振动冲击测量仪:工作测振仪、公害噪声振动计、冲击测量仪、基桩动态测量仪; 29. 测速仪: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定角式雷达测速仪; 30. 出租汽车计价器:出租汽车计价器; 31. 接地电阻测量仪器:接地电阻表、接地导通电阻测试仪; 32. 绝缘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表(兆欧表)、高绝缘电阻测量仪(高阻计); 33. 泄漏电流测量仪:泄漏电流测量仪(表); 34. 耐电压测试仪:耐电压测试仪; 35. 电能表:交流电能表、电子式电能表、分时计度(多费率)电能表、最大需量电能表、直流电能表; 36. 测量互感器: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测量用电压互感器; 37. 电阻应变仪:电阻应变仪; 38. 场强测量仪:干扰场强测量仪、近区电场测量仪; 39. 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40. 心脑电测量仪器: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电地形图仪、心电监护仪; 41. 电话计时计费器:单机型和集中管理分散计费型电话计时计费器、IC卡公用电话计时计费装置; 42. 噪声测量分析仪器:声级计、噪声剂量计、噪声统计分析仪、个人声暴露计、倍频程和1/3倍频程滤波器; 43. 听力计:纯音听力计、阻抗听力计; 44. 医用超声源: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超声源、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医用超声治疗机超声源、超声多普勒胎心仪超声源; 45. 焦度计:焦度计; 46. 验光机:验光机; 47. 照度计:紫外辐射照度计、光照度计; 48. 医用激光源:医用激光源; 49. 活度计:放射性活度计、用152Eu点状γ标准源校准锗γ谱仪、低本底α、β测量仪、α、β和γ表面污染仪、γ放射免疫计数器; 50. 环境与防护剂量(率)计:环境监测用X、γ辐射热释光剂量测量装置、环境监测用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仪、辐射防护用X、γ辐射剂量当量(率)仪和监测仪、直读式验电器型个人剂量计、个人监测用X、γ辐射热释光剂量测量装置、X、γ辐射个人报警仪、中子周围剂量当量测量仪; 51. 剂量计:治疗水平电离室剂量计、γ射线水吸收剂量标准剂量计(辐射加工级)、γ射线辐射加工工作剂量计、电子束辐射加工工作剂量计; 52. 医用辐射源:外照射治疗辐射源、医用诊断X辐射源、医用诊断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X射线辐射源、γ射线辐射源(辐射加工用); 53. 测氡仪:测氡仪; 54. 热量计:氧弹热量计、水流型气体热量计、示差扫描热量计; 55. 糖量计:手持糖量计、手持折射仪; 56. 电导仪:电导仪; 57. pH计:实验室pH(酸度)计、船用pH计; 58. 分光光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单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色散型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全差示分光光度计; 59. 光谱仪:发射光谱仪、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 60. 旋光仪:旋光仪、旋光糖量计; 61. 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凝胶色谱仪; 62. 浊度计:浊度计; 63. 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试仪、粉尘采样器、光散射式数字粉尘测试仪; 64.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 65. 大气采样器:大气采样器; 66. 水质分析仪:覆膜电极溶解氧测定仪、水中油份浓度分析仪、化学需氧量(COD)测定仪、氨自动分析仪、生物化学需氧量(BOD5)测量仪、硝酸根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分析仪、离子计; 67.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硫化氢气体分析仪、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红外线气体分析器、烟气分析仪、化学发光法氮氧化物分析仪; 68. 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型氢气检测仪; 69. 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 70. 烟度计:滤纸式烟度计、透射式烟度计; 71. 测汞仪:测汞仪; 72. 水分测定仪:烘干法谷物水分测定仪、电容法和电阻法谷物水分测定仪、原棉水分测定仪; 73.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74. 光度计:火焰光度计、非色散原子荧光光度计; 75. 血细胞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
CCEP环保认证
2020-04-23 17:33:10 分类:全部分类
中国环境环护产品认证的前身为国家环境保护部实施的环保产品认定。1996年,根据国务院赋予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建立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的职能,开创了我国环保产品认定制度;2000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关于调整环保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发[2000]130号),将环保产品认定工作委托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进行;2005年,为适应国家新的认证制度的需要,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
CTA入网许可认证
2020-04-23 17:25:26 分类:全部分类
CTA标志经中国国家商标局注册。CTA具有跨地域、覆盖全国的综合检验能力、检验技术开发能力和综合的质量技术服务能力。CTA按照国际通行做法,立足国内,面向国际,依托管理优势、能力优势、网络优势、人才优势、服务理念优势和创新进取精神,用一流的专业人员、一流的检验设备、一流的管理,提供一流的服务。CTA总部设在北京,在中国大陆各主要省市及香港、台湾、北美等地方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CTA拥有一批在国内
SRRC认证
2020-04-23 17:18:46 分类:全部分类
SRMC认证(又称SRRC认证)前身为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StateRadioRegulationCommittee,SRRC)的中国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StateRadioMonitoringCenter,SRMC)为目前中国大陆唯一获得授权可测试及认证无线电型号核准规定的机构。目前,中国已针对不同类别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订定特殊的频率范围,且并非所有频率皆得以在中国合法使用。换句话说,所有在其境